1973年,东风公社.清溪大队。 临近麦收,各生产队借着月色,集中整理场院。 “娜娜,林夏不会死了吧?” 赵金秀拙着嘴说城里话,声音有些迟滞,“她要是出事,老家伙怕是要翻天啊!” 林娜娜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到底谁是你亲闺女?! 待会捉奸的人就来了,你有空担心别人,还不如快帮我找东西。 等我替林夏嫁过去,你后半辈子就指着我了!” 赵金秀脸色一喜,声音讨好,“自然你是亲生的,这就帮你找。” 最后瞥了炕上的人一眼,多少有点心疼。 林夏虽然是个傻子,长相在十里八乡都拔尖。 要不是时间不凑巧,偷着把她拐出去卖了,钱给俩儿子娶媳妇都够了! 可惜了! 母女俩照着油灯翻箱倒柜,一无所获。 忽然巷子口传来了犬吠声。 赵金秀赶紧出门。 林娜娜从里边将门锁好,按计划从后窗爬了出去。 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板将窗户钉好,在树和窗户之间放了一根粗木头,从里边根本推不开。 听屋里的两人被吵醒,这会药性上头又“打”了起来。 林娜娜得意一笑。 这一世,谁也别想跟她抢。 ——咔嚓,轰隆隆....... 一连串的旱天雷接连炸响。 林夏被惊醒,发现自己以极其猥琐的姿势被锁脖。 身下是一个喘着粗气的半裸型男。 宽肩窄腰,精瘦挺拔,就是瘦的有点脱像了。 汗湿的头发随意垂在额间,五官硬朗俊秀,赤红的眼睛戒备的盯着自己。 再往下看,男人那双适合打吊瓶的修长大手,死命的拽住保护贞洁的大裤衩子。 而她的手...... 嗐,不提也罢! 说多了犯错误。 顶着男人的控诉,林夏把手松开。 随即思考了一个哲学问题。 我是谁? 我在哪? 我要干什么? ...
开始阅读他是冷漠无情的总裁,她是寄人篱下的伪千金。一次阴差阳错,她让他声名扫地,结下梁子。为了家族生意,初恋情人,她假意留在他身边,虚情假意,最终假戏真做。...
桀狗,一个饥饿的鬼魂,怎么会让他的家族变得丑陋有一只蛾眉狐狸拿着礼物,在纸上向老莺报告天魔地魔的女婿怎么能教苗小生如何赚得盆满钵满的爱情呢?让金色的圆顶羡慕花的风雨,不要用他的日常眼光吃掉老人纯洁的仙女的欢呼。我借了一半的宾馆打扮成瓦伐时人,穿上了白色的衣服。何大师接过他的脚,把它送给前线的一位负责人,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