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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他不小心听到过院长和他儿子说:“你要好好学习技能,长大后不管怎么样,都能靠这些赚钱养活自己。”
院长儿子听没听进去不知道,反正夏澈听进去了。
小孩子不懂大道理,只知道可以养活自己。
对于活着长大都是奢求的孤儿来说,这个理由足够了。
后来被收养,条件变得好些,他要么用字帖,要么对照书本一笔一划学,慢慢养成了习惯,成年后花钱上过几次书法班,不管硬笔还是毛笔,都写得极其漂亮,还跟着几位艺术家学了水墨画。
跟专业的比不得,但已经是业余里个中翘楚,以前在纹身店兼职,经常有客人请他设计字画组合的图案。
细节琐事,裴燎无从得知,只知道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并不清楚精到什么程度,以及前因后果。
“写书法的是不是有偏好?”
他一瞬不瞬盯着对联,“我爷爷生前喜欢用……忘记了,反正是款很贵的宣纸。”
“嗯。”
夏澈行云流水般写完上联,抽空回了他一句,“不过我的偏好比较特殊,不喜欢用纸。”
裴燎抬起眉骨:“那用什么?”
公园大爷大妈蘸水在地上写之类的?
“好奇吗?“夏澈轻笑一声,最后一“丿”
甩出去,优雅置笔,“好奇也不告诉你。”
刚要竖起耳朵的裴燎:“……”
他想追问,夏澈先一步岔开话题,骨节分明的手指向他身后指去:“双面胶,第二层置物架。”
裴燎只好先去拿东西。
置物架是顶天花板的高架,饶是裴燎一米九二,也必须高抬胳膊才能拿到。
衣袖随着动作滑落,露出肌肉分明的手臂,衣摆也往上提,展现小片线条完美的腰腹。
夏澈坐进椅子里,从旁边拿出一副金丝边眼镜戴上,目不转睛看着。
在裴燎察觉之前,又收回视线,略垂下头,欲盖弥彰地重拾毛笔,笔杆轻抵住下巴,有些走神。
没人知道,他写字的偏好是肉体。
那些线条分明,体脂率低,宽肩窄腰的男性人体。
这个隐秘的癖好是他在纹身店打工时发现的,比起冰冷粗糙的纸张,还是有温度有起伏的皮肤更吸引他。
不管什么肤色,只要那些肌肉会呼吸,就会让上面的字呈现跃然跳脱的美,灵动、有活力。
可惜他眼光太高,一直遇不到特别想写的人。
……裴燎除外。
无可否认,裴燎是他见过最合心意、最漂亮的“纸”
。
偏偏他对人有意见,打死都不可能开口说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