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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穿得像个小绅士的男孩儿走到我们面前,目光中满是不屑,然后高昂着头,从我们身边走过,&ldo;爸爸,我不要身边跟着讨厌的女人。
&rdo;男人朗声笑了,这是从我见到他起第一次听见他笑,那笑声证明他心情的愉悦,然后我听见他说:&ldo;夜,她们只是两个孩子,可以陪你一起玩,一起训练,你不是总说一个人很闷吗?&rdo;&ldo;我不和女人玩。
&rdo;男孩儿瞪着我们,三两下爬上男人的腿,&ldo;爸爸,你不是说女人都是祸水,为什么偏偏找两个女人陪我啊?&rdo;是啊,我也不懂,为什么偏偏把我和萧雨安排在顾夜身边,以他的身份,以他的地位,哪里是我们两个孤儿配得起的。
可是,不管我懂不懂,也不管我愿不愿意,我和萧雨从那天开始就一直跟在顾夜身边。
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一起训练。
也是从那天起,大宅的人对我们改变了称呼,他们称我为二小姐,称萧雨为三小姐,也是从那天起,我们成了顾成的养女。
也就是这个身份,改变了我和萧雨的一生。
相比其他穷困的孩子,我是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不穿不愁,随心所欲。
相比那些同龄的孩子,我是可怜的没有自由的富商养女,我的命运不由自己掌控,甚至是我的命,都已不再属于我。
只是当我意识到这些不同时,已经是十年之后。
十年,听起来似乎漫长得遥遥无期,然而,却也在地狱一般的生活中捱了过去。
十年里,我受伤无数,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都是在受训过程中留下的。
在训练时,我忘自己是个女孩子,我只知道我必须做到最好,枪法必须奇准,否则不止自己会挨打,就连萧雨也难逃苛责。
所以,我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拼了命一样的接受高强度的训练。
十八岁那年,我第一次随顾成的人出任务,那一次,我颤抖着将货交出去。
对方的人却当即翻脸,他们枉想吞了这批货,杀了我。
那一天,我红了眼晴,当对方的枪口抵在我太阳穴,我轻蔑地笑了,就凭他们就想杀我,真是不自量力。
当那个肥胖男人的手探向我裸露的肩头,我已不动声色拔出腰际的枪。
&ldo;砰&rdo;地一声,男人睁大了眼晴倒了下去,身下很快溢出一瘫鲜红的血,我恶心地吐了,然后狠狠在他胸口补上两枪。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女人狠起来,比男人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