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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滴落的血液如同致命的海洛因,充满诱惑,二十只僵尸争先恐后的涌来。
晴朗算了算,离开墓地大概有一公里路了,这才掏出止血药,往手臂上一抹,继续奔逃。
实际上,一公里的距离足够远了。
但是九叔要对付任老太爷,需要更多的时间,自己必须拖住这群僵尸,等待九叔支援。
可是面对这样一大群僵尸,晴朗如何是它们的对手?晴朗不敢让僵尸散掉,因为他不知道任老太爷对僵尸究竟有多大的约束力。
如果自己现在躲起来,这些僵尸会不会再次被召唤回墓地?唯一能够让它们挣脱任老太爷束缚、召唤的方法,就是以鲜血为引“不管了,把它们引到小镇去!”
晴朗心一狠,停下脚步。
打定注意,把这群僵尸全部引到小镇去!
晴朗很清楚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发生,小镇很可能因此沦为僵尸的海洋,成为一个鬼城。
可是要拖住二十只僵尸,不让它们感受尸王的召唤,只有鲜血的诱惑才做得到。
若是不把他们引进小镇,就算抽干晴朗的血,也不可能满足二十只僵尸需求啊!
一旦晴朗死了,僵尸群感受到尸王的召唤,回到墓地,九叔必死无疑。
九叔一死,成为三代僵尸的红眼尸王‘任老太爷’,必将带领僵尸团队,将整个小镇屠杀殆尽,然后卷起一股僵尸浪潮!
到时候后果更加严重,一发不可收拾。
所以晴朗下这个决心,或许会牺牲掉几个甚至上百个镇民,但一旦杀死僵尸王任老太爷,这些僵尸就好办了!
如果这个时候还犹豫不决,只会换来无穷的祸患。
而且,这个镇子的人,或许都只是数据,根本算不得真正的人类,死几个又有什么?引僵尸进入小镇,晴朗下了很大决心,但形势所迫,容不得他多想。
僵尸每一次跳跃,都足有一米四五,很快就到了离晴朗,不足二十米的距离。
“吼!”
“吼!”
“吼!”
虽然没有鲜血的香味了,但是前方这个活人的人气,仍旧是无比的诱惑。
所有僵尸都跟着晴朗,它们要抓住这个人类,然后好好享用晴朗的血液!
“哎妈,这太恐怖了,没想到老子竟然有这么勇敢的时候!”
看着一群面目可憎,青面獠牙的怪物对着晴朗滋牙咧嘴,晴朗内心竟然升起一股快感和热血,“是不是老子要被逼疯,成变态了?好吧,来吧,孙子们,跟着爷爷走,带你们享受鲜血盛宴!”
“吼!”
僵尸一蹦,再一米!
如同爆发的子弹一般,跟着晴朗的脚步,直奔城镇而去!
警察局队长阿威今夜很郁闷,因为他已经三天没见到自己表妹了。
睡不着,吃不下,想去义庄找,但是却又害怕僵尸,无比矛盾。
今天夜里,大约十二点,阿威终于忍不住寂寞、相思之苦。
领着两个小弟奔义庄去了,但无论阿威怎么敲门都敲不开。
他害怕表妹出事,让小弟撞开大门,却只见义庄乱七八糟,什么都不见了。
九叔不见了,晴朗不见了,文才不见了,秋生不见了。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表妹儿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