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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朝朝就让我这个当弟弟的来替

“朝朝,我好想你……”

说起来,这俩人也算有缘分。

他呢,是桀骜不驯的,野马似的不识人间疾苦的小少爷,偏偏被她驯得跟狗没两样。

而她,是过早成熟的孩子,遍体鳞伤,还没愈合,也正需要另一个在爱里长大的人来抚慰她。

明明是登对的。

可在小牧告白的时候,孟朝却没有心动。

为什么呢?

孟朝是有动情的,身体的反应没办法骗人,她也不像许秋白那样口是心非,否认自己的欲望以及它的表现方式。

可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冷。

是因为那清透如翠的颜色吧?

不管她在看谁,总是一副冷冷的样子,有时候泛出一层溶溶的光,却也不像诗里写的江南的春水,倒像是冰雪融化后漂着冰碴儿的北方的河。

不该接近,却又忍不住一再向前。

“才多久没见,你就想我?”

今天是不是该收敛一点?

明天还要考试的嘛,总不能太放肆。

孟朝坐在了小椅子上,两条长腿叉开,眼神睥睨地看着跪在她脚边双手捧着她小腿的小牧。

他的神情很虔诚,轻轻撩开她的裤腿,一串铃兰花似的吻,错落地洒了上去。

“可我就是想你。”

游牧云喜欢孟朝,喜欢得不得了。

其中,有很多个可能的原因。

比如说,她是他第一个亲密交往的对象,关于性的知识与经验全部来自于她,而性与爱是很难彻底分清的两个东西。

再比如说,SM关系本来就要特殊一点,全身心的占有与交付,多少会产生挚爱的错觉,相较之下M又更不好脱身一点。

可是,孟朝却对小牧的喜欢没什么感觉。

或许是感激的,但她更喜欢的是他紧实的胸肌和俊美的脸孔。

孟朝思忖,莫非她就这么肤浅吗?

下一个念头流转过来,却又变成了肤浅一点有什么不好?

人生是漫长的无聊和永无休止的痛苦。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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