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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香草在镇上的招待所里住了三天。
顾青霖自从前天走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她退了烧,由于发烧的时候身上捂了汗,有些黏腻腻的感觉不清爽,于是就去楼道里水头上接了盆水,回屋兑了些热水,简单擦洗了下,换了身衣服。
原主来的时候自己只带了一个包袱,里面装了几件贴身的换洗衣服,以及一件叠好的花棉袄。
与落水事穿的青色粗布棉袄不同,这件花棉袄看着簇新,连里面的棉花都要厚实一些。
根据苏香草在梦中看到的原主经历,这件花棉袄还是她结婚时候的嫁妆,只在结婚的当天穿过一次,之后一直没舍得穿。
这次来部队探亲,她想着到了部队不能穿得太寒碜,丢了顾青霖的面子,这才带了这件花棉袄。
可能是因为顾青霖等她一到这里就把她安顿在了镇上的招待所,没有带她回部队,这才一直没有机会穿。
苏香草从包袱里将花棉袄拿起时,从里面掉出来一条银色的细链子,和梦里看到过的一模一样,正是原主养父临终前给她的那条。
从长度来看,应该是戴在小孩子颈上的。
苏香草打开鸡心形状的吊坠,看到内侧刻着个『宁』字。
看得出原主对这条银链很珍视,即便是来了千里之外的云城,也一直带在了身边,放在了她珍爱的新棉袄里。
苏香草将银链妥善收好,换上簇新暖和的花棉袄,将换下来的衣服拿去洗了,跟落水时所穿的青色棉袄,一起晾晒在了招待所三楼楼顶的天台上。
换洗下来的衣服,是派出所那位女公安借给她的,苏香草打算等洗晒好了,去还给人家。
还有那天晚上救她的那个人,她在做完笔录后摁手印时,看到他在上面签了『严凛』,这应该就是他的名字。
而且从他当时身上穿着的制服来看,应该是名军人。
她听小鱼说,离这两三公里的地方,就是部队的生活区。
她打算去那打听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救她的那人,给人带些礼物写封感谢信什么的。
另外,还有一件事,也得抓紧办了,那就是和顾青霖离婚。
她并非原主,今后也不想再跟顾青霖这个男主有什么牵扯。
作为一本年代文中的路人甲,既然侥幸捡回一条命,她便只想平平安安地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苏香草想,离婚这事应该没什么难度。
毕竟顾青霖现在盼着的,不就是跟原配离婚吗。
这简直就是瞌睡遇到了枕头,在这点上,她倒是跟顾青霖不谋而合。
原主从老家带来的,除了装衣物的包袱,还有个背篓,里面装了不少的东西,有路上吃的干粮,还有自己做的腊肉,这是顾青霖在家时爱吃的。
生产队年底杀了猪,各家都分到了一点,原主舍不得吃,全都留着做了腊肉,想带过来给顾青霖吃。
也许是还没来得及给顾青霖,也许是给顾青霖时,他有些嫌弃,没带回去,总之,这些腊肉都还在。
这两天,小鱼从家带饭的时候,总会给苏香草多带个馒头窝头什么的,饭盒里的菜也会分苏香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