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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就开始升堂,这可以说得上是杨津正第一次升堂了,仪式的庄重和神秘,让他显得很是感兴趣。
不由得兴致勃勃,开始期待起来!
!
自己成为县老爷,第一次升堂文案,一定可以会在自己的穿越人生里记下重重的一笔。
接下来的升堂让自己大感意外。
,这和自己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场景好像有那么些些许不同。
明清两代都是以州县作为第一审级,无论是什么样的案件,都必须要经过州县的审理。
明代规定:“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
若越本管官司,辄赴称诉者,笞五十,止免罪。”
明朝规定:“军民人等遇有冤抑之事,应先赴州县衙门具控。
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
这是法律上的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曾出现过一些变化。
如明朝在《大清律例》公布之后,也多次修改。
康熙初年仅有三百二十一条,末年增订一百一十五条。
雍正三年又增,总计八百一十五条。
正因为有一时之变通,所以州县司法审判才会出现阶段性的变化。
明洪武时期,朱元璋鼓励百姓越级上告,对于阻拦百姓赴京的官吏给予“枭令示众”
的惩罚。
不过到了洪武末年,小民多越诉京师,很多往往不实,这才颁布禁令禁止小民越级上告。
明代初年,州县还不算是第一审判机构,下面还有一个里甲制度。
明初时期,里甲确实担负一些司法审判事务,但到了洪武末年,里甲的司法审判权被剥夺,虽然里甲和宗族对一些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有调解权甚至是裁定权,但他们的裁定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告到官府,还需要官府的裁定。
当然,在民不告官不究的前提下,里甲和宗族的裁定,只要不告到官府,依然可以在局部发生效用,但绝不能将里甲和宗族当作一个审级。
州县是第一审级,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审级,州县官便是这个审级的最高裁定者和拟定者。
州县官除了办理州县各种政务以外,审判是他们的重要职责。
因此他们必须拿出一定的时间来审理词诉案件,称之为“放告”
。
时间则是根据各州县的具体情况来定,有的规定每逢三、八,有的规定每逢三、六、九,有的规定每逢五、十。
但是没有规定四、七的,原因是不吉利,这与封建迷信有关。
不过遇到大案、盗案、命案,则需要随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