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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巡按御史说干就干,马上就派人把知县彭叔大,给扒去了官服,摘去了乌纱帽,游街三日后便押解到了刑场公开斩首示众。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就是杀头。
所谓枭首或弃市其实也都是斩首,只不过枭首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
从秦时起斩首正式列入法典。
隋代以后直至明、清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斩首,它的处罚程度比凌迟轻,而比绞刑重。
古代砍头为什么要秋后问斩?
在小说、电影或者电视剧中,我们有时候会看到:“秋后问斩”
,这是对于犯了死罪的囚犯所判的刑。
为什么古时候的统治者要选秋天来处诀死囚呢?
“秋后问斩”
一词据载始于唐朝,文学作品最早出现于《水浒》英雄传中。
追溯中国封建统治时期,有关“秋冬行刑”
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
古时候,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
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
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
古代司法工作者认为,天人是合一的,春夏之间草木茂盛生机勃勃,人的生死应合于自然。
秋天草枯叶落,处决罪犯才合天地萧杀之时。
之所以选择秋冬二季实行,主要是考虑示警的作用,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也方便地方官动员民众观看。
再则大概是因秋冬百物萧条,亦是进入一年的尾声,亦适合执刑,春天象征新生,夏季万物正蓬勃生长,因此较不适宜取人性命吧。
于是,秋冬时节处决罪大恶极的犯人,成为从古到今的传统,渐渐在法律条文上形成“秋诀”
制度:春天定罪,秋天问斩。
西汉中期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
天意是“任德不任刑”
,“先德而后刑”
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
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
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
。
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
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
从此,“秋冬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