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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天问甚至连方文的姓名都不稀得说,只用“他”
来简单代替。
在少年的印象中,方文总是早出晚归,其他时间总是趴在书桌上忙活,所以尽管每天都近在咫尺,他对父亲的印象却不多,模糊的背影,严厉的责骂以及厌恶的眼神。
自己摔破了膝盖,母亲总会抱着他轻声哄着,“不哭不哭,痛痛飞~”
自己饿了,也只有母亲在前院后厨忙碌着,生活起居不见旁人插手。
这些画面都牢牢镌刻在他脑海里,一刻不敢忘记,也不能忘记。
方天问的眼神极为冰冷,只有在提起妈妈的时候眸子里的光才会忽闪,余芳华像是黑暗中的一束光,照亮他贫瘠的内心世界。
“我努力听话,努力懂事,努力去奉承他。”
他顿了顿,眼皮耷拉着。
童言稚语是治愈人心情的良方,方文对待方天问的态度略有缓和,不会再不理不睬了,每天也会象征性敷衍几句。
只是这种单方面父子情的维系并不持久。
“十月十号,他第一次打我。”
方天问抿着嘴角,用力咬着脸颊肌肉,撕下一小块皮肤组织吞下,“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余光义离家的日子。”
几岁的记忆总是模模糊糊,他记得些重要的时间节点,那天之后,方文冰冷的态度比之前更甚,坐在书桌前生了根。
风撩起方天问的衣摆,露出瘦骨嶙峋的身体。
矿难之后,他便跟着余光义生活,直至后来回来整理遗物时,在方文的书桌的柜子里发现一叠泛黄的旧信纸,全是未寄出的信件,字里行间藏满了爱意与眷恋。
方才他扔下的那一封不过是九牛一毛,更多的他已经烧掉了。
从此,方天问心心念念的问题终究还是有了答案。
方文从不爱余芳华,他因惧怕于流言蜚语才留下结婚生子,一直处心积虑接近的是自己的亲舅舅——余光义。
所以他讨厌自己,甚至是恨。
方天问将信撕成几瓣,然后揉捏成团扔了出去,瘪了瘪嘴角,嫌恶道:“抬头写的是吾爱余弟。”
叶清影忆起借着黎丘阵法看见的回忆,方文伏案写作,那封被扔进抽屉的信件,最后一句洋洋洒洒地倾吐着爱意——“生能尽欢,死亦无憾。”
虱子多了不怕痒,方天问已经不害怕了,能倾诉出沉寂已久的往事,反而感到一阵轻松快活。
他耸耸肩,忍不住扶腰咳嗽,声音嘶哑而沉重。
等他缓过神来,两边脸颊显出病态的红润,“姐姐说,他们该不该死。”
腐烂味一阵一阵的,叶清影将目光挪到方天问的脸上,看着他唇边溢出一丝血迹,一直低垂着眼眸,不愿抬头看棺材里的人一眼。
南禺摇摇头,忍不住出声,“要是真的两情相悦,余光义又何必离家。”
话音落地,一针见血。
方天问猛地揪了一大把草叶,脖颈的青筋倏地炸起,两片嘴皮磕磕绊绊地贴着,咬牙切齿道:“你个鬼胡乱说!”
他朝着虚空挥了几拳,只是南禺是站在他背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