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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的清晨和夜晚已经变得足够的寒冷了。
当我穿着刚好过膝的裙子,走在路上的时候已经觉得凉飕飕。
在回去的最后一天,我遇见了阿辉。
他的个签:相遇且喜,离别莫悲。
他比我大8岁,但身材还可以。
他是开车来见我的。
他说我穿长款的紧身牛仔裤应该挺好看的。
然后我给他看的我之前去云南时拍的旅游照片的时候的那条喇叭裤,他说确实可以。
我向来很诚恳,我同任何人都直言我的身材缺陷。
他说在我的年龄相貌和身材而言,好像一切都算不上什么。
好像就已经值得了。
他戳中了,在7月初的时候他跟我打过招呼,只是没有后文。
也许如果我愿意,我原本可以遇见更多的人。
但是对我来说没有更大的意义。
如果时机不对,大概率就错过了。
倒是没有想到,后来还会再遇见。
所以他知道我7月份回来过。
其实我这次确实是几乎整整在家待了两个月。
他问我8月份有没有见过其他人?我说前段时间谈了一个男朋友。
但是他回广州了。
他说确实应该谈个男朋友。
在清晨闹钟响后他就起床了,完全不用喊(之前同阿林在一起,我一直很头痛,要怎么才能把他喊起来,所以我会同他一起错过了去妈妈那里的清晨)。
所以我大概就是适合这种30多岁,有着自律的人。
但是我偏偏又爱阿林那种年轻的,朝气蓬勃的感觉。
但是人不能既要又要。
想要处事沉稳的话,就没有那种荷尔蒙的感觉。
甚至可能会觉得像一个长辈。
可惜我从来没有哥哥和弟弟。
甚至来之前他就说了,他可以送我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