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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时,可高兴了。
虽然胳膊很疼,但是不用上课,又不用农忙,而且最要紧的是,我父亲真服了我,认为我是有种的。
他从此再不敢横着眼睛和我说话。
哥哥来看我:“丫头,你真绝。
你真敢跳。”
我特自豪:“怕他怎的。”
哥哥眉毛耷拉着,眉尾好似有千斤重:“我也想像你似的。
可惜父亲更生气,更暴怒,闹得我在学校都没法做人。”
我道:“太要面子能成什么事?哥,你就是太害怕了。
你瞧,至今我只是摔坏了了一条胳膊。
一条胳膊,难道还能比我整个人生重要吗?”
三个多月后,我父亲亲自带着我去改了名字,从此我叫“罗钦”
。
这个字是我自己取的,意思是“我敬重自己的人生”
。
我父亲不大理解其中的意思,只觉得不好听,也不像个女孩名字。
但他向来也只是叫我的小名“阿毛”
,所以也逐渐不理论我的大名叫什么。
我和罗家的各位姐姐们一样,一直在罗余读书。
十八岁时,我考上了外地的一所普通大学,从此再没回过罗余——一次都没有。
我是个天性淡漠的人,我并不像其他的兄弟姐妹们一样,对家庭有着深刻的感情。
事实上,我几乎无法理解一切归因于家庭的无知奉献。
好比,我的大姐罗维静,到了年纪,就要被家里人引导着去嫁人这事,简直不可理喻。
试问我和新郎都没有在一起生活过,我怎么能确定要不要和他过一生?——万一他睡觉打呼噜,万一他不爱洗澡,那我下半辈子都要睡不好了。
面对此事,母亲说:“都是这样的。
是个人都是有缺点的,过久了就习惯了。”
我说:“一辈子要是这样囫囵着过,不如别生出来。”
母亲来打我的嘴巴:“胡说什么呢。
我们家,就你是个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