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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有叛徒。”
明诚有些咬牙切齿,不知道是痛的还是气愤的,“这么巧,就被一队巡警撞上。”
而且能够打伤明诚,怎么可能是巡警。
“人是安全走了,可是那该死的居然认出了我,我不能留活口,和他搏斗了好一阵,又引来了其他人,一时失手,被打中了一枪,不过没什么要紧的。”
意思就是一个活口都不会有了。
明诚说了半晌话,又痛得大汗淋漓,才发现明镜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一直紧紧地抓着他的裤子。
“大姐?”
明诚担心明镜,唤了她一声。
“我……你们……”
明镜眼见着明楼居然要自己给明诚缝合伤口,“我打电话给医生……”
“诶诶诶!”
明楼急忙扯住明镜,“大姐啊,您是生怕别人不知道阿诚去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了吧?”
“可是……”
明镜眼泪又下来了。
明诚又想开声安慰她,被明楼塞了一块手帕咬着,他把桌上的灯推近了一些,“别动了,再乱动就要失血过多了。”
灯光很亮,亮得明诚上身那些伤痕,无所遁形。
明镜紧紧地皱着眉头,抬手捂住了嘴巴,泣不成声。
这明明是家里最乖巧的一个孩子。
从小就懂事听话。
十岁,在家里跟着明楼读书,请了先生,先生也赞誉有加。
学画画,国画油画都画得那么好。
学琴,连教钢琴的先生都说,他天资太高,应该去更好的学校,请更好的大家。
十六岁,跟着明楼去了法国,几年的时间,比别人十几年得到的成就都要高的多。
客厅里的那副家园,她最喜欢的那首曲子,都出自这个最体贴的孩子。
太懂事了,总会少得些疼爱。
这是不是一个可笑的悖论呢?明镜在一旁,明诚再疼,也只能闷着声哼一两声。
明楼总算处理了好了明诚的伤口,包扎好,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这两个月你的手是别想抬起来了。”
明楼一边收拾东西一边低声怪他,“说了多少次了,万事小心些,别总学疯子那些拼命的东西。”
就算被认出来,一时不能灭口,来日也不是没有法子周旋。
“他才不是我的老师。”
明诚没有衣服在明楼的房间里,明楼扔了个毯子给他披着,“与其大费周章埋个隐患,还不如一了百了。”